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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6年第1号总林长令

2026-04-03 09:24:28 陕西省林业局 点击数:

 

陕西省总林长令
2026年第1号

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令

为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发布如下命令。

一、全面压实防火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夯实各级林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防控责任层层传导、压紧压实。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应急、林业、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联动,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各项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严格野外火源管控。防火期内,应在重点区域设立临时性的防火检查站,对进入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登记、检查,严禁任何人违规携带火种进入防火区。对在防火区内开展野外作业的机械设备,应当采取防火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火险形势变化,及时划定森林草原高火险区,明确高火险期,必要时发布禁火命令,确保火源管控落实到位。

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推进“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对林区输配电线路、旅游景区、森林公园、墓地等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严格销号管理。在清明、“五一”等关键时段加密排查频次,对祭祀集中区域安排专人值守,实现隐患动态清零。

四、加强防火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及各类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防火宣传“五进”活动。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开展规范农事用火、文明祭祀用火等专题宣传。及时曝光违规违法案例,做到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防火规定,主动举报违规用火行为。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专业扑火队伍力量建设,提升队伍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做好扑火物资和装备储备与维护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统一归口火情报送渠道,确保信息畅通、响应迅速。在高火险时段和重要时间节点要靠前驻防,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迅速响应、科学高效处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当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

此令。

陕西省总林长:赵一德 赵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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