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周至县委网信办

热点内容

 您登录金周至的目的是

浏览新闻

网上办理涉税事项

查询税收政策

政策咨询

其它

经济民生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经济民生
6月1日起 西安、江苏等省市试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2021-05-20 08:48:06 华商网-华商报 点击数: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根据现行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这一规则的制定固然有着当时的考虑,但在如今看来,将给不少群众带来负担。

民政部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平均每年办理结婚登记1000万对左右、离婚登记近400万对、补领婚姻登记证400万对左右,直接服务群众近4000万人次。

与之相对的是我国人口流动愈发频繁的现状。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有4.93亿人处于“人户分离”的状态。更值得注意的是,流动人口中15岁至35岁的人员占了总量的70%以上。这些人员多为外出打工就业、经商办企业、求学参军人员,适婚人员占绝对比例。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流动群体返乡办理婚姻登记必将产生较大的时间、人力、物力和经济成本。

据民政部介绍,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启动后,如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在试点地区,也可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的主要认定依据是看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证。 据新华社

>>答疑解惑

在经常居住地领证要注意什么?

如何减少重婚、骗婚现象?

5月19日下午,民政部召开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予以解答。

Q1:在经常居住地申请婚姻登记,当事人应注意什么?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表示,建议当事人按照试点地区的要求提前在网上预约办理。工作人员核实信息时,如果发现有材料需要补交,也会主动给当事人打电话,避免当事人来回奔走。”王金华提醒,办理婚姻登记时,要如实填写本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以免因信息不实被纳入婚姻登记领域失信人员名单。

Q2: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如何减少重婚、骗婚现象?

民政部信息中心总工程师王兴玲表示,重婚、骗婚等行为既涉及个人诚信缺失,也涉嫌违法犯罪。下一步,民政部将强化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审查,保证婚姻登记的准确性。同时,民政部还将加强与公安、法院、外交、卫健、移民管理、残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强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信息的核验。此外,民政部将指导各级婚姻登记机关配置人脸识别、指纹采集比对、身份证读卡器等技术设备,提高婚姻当事人个人信息比对的准确性。“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民政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

Q3:当事人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要提交什么证件?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张贞德表示,如果当事人一方户籍地是婚姻登记地的,就按照现行规定出具户口簿和身份证。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当事人,将多一种选择,可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首 页 | 走进周至 | 周至资讯 | 文艺文化 | 金周至报 | 专题专栏 | 国卫复审 | 文明周至

版权所有:中共周至县委网信办 邮政编码:710400 E—mail: ZZXCWZ@163.com 西安网站建设

陕ICP备20009256号-1 6101240200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