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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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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多部门打出组合拳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9-07-03 10:54:29 西部网 点击数:

为深入推进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我省多部门联合行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化。

近日,省公安厅连续四天发布通告缉捕203名涉黑涉恶在逃人员,140余万元专项资金奖励提供有效线索者。截至6月14日下午,已经有37人相继到案。公安机关敦促在逃人员,尽早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同时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涉黑涉恶案件在逃人员有关线索,对协助抓获在逃人员的,公安机关将给予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对隐瞒、包庇、容留在逃人员及提供便利条件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西安中院近日也对曹某辉等七人恶势力犯罪团伙强迫交易,曹某辉、曹某伟职务侵占、贪污、行贿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审判长:“本院认为上诉人曹某伟、曹某涛、卢某、曹某,原始被告人曹某辉,曹某斌为使用本村村民的机械承揽工程,牟取非法利益,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法院二审后认为,被告人曹某伟利用其担任曹家堡村二组组长的身份和经手、管理集资工程款及收益的职务便利,未经集资入股村民同意,侵占该村集资工程款及收益共计20万元,并伙同他人,套取、侵吞国家补偿款63万多元,为使自己在曹家堡村拆迁补偿中获得更高的地面附着物补偿金,向当时负责征地拆迁评估补偿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50万元,其行为也已分别构成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和行贿罪。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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