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周至县委网信办

热点内容

 您登录金周至的目的是

浏览新闻

网上办理涉税事项

查询税收政策

政策咨询

其它

扫黑除恶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扫黑除恶
倡议书!自觉抵制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行为(附举报电话)

2018-08-22 19:47:54 点击数:

    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等行为严重损害新闻队伍形象,侵蚀新闻媒体权威性公信力,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在全省开展舆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是全省新闻界维护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崇高声誉的需要,是弘扬社会正气、维护法律尊严、重塑新闻队伍形象的需要,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呼吁全省新闻工作者积极投入到专项整治工作中,自觉抵制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行为,以实际行动担当起正确引导舆论、凝聚正能量的职责使命。

 

    倡议书

    全省新闻工作者:

    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等行为严重损害新闻队伍形象,侵蚀新闻媒体权威性公信力,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在全省开展舆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是全省新闻界维护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崇高声誉的需要,是弘扬社会正气、维护法律尊严、重塑新闻队伍形象的需要,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呼吁全省新闻工作者积极投入到专项整治工作中,自觉抵制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行为,以实际行动担当起正确引导舆论、凝聚正能量的职责使命。

    一、自觉抵制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行为。全省新闻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开展舆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教育、整治活动,从思想上、行动上自觉抵制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行为,自觉维护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崇高声誉。

    二、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采写新闻报道要深入新闻现场采访了解、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决抵制虚假新闻和失实报道。

    三、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和积极践行《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坚决反对滥用新闻采访权,坚决抵制新闻敲诈和各种有偿新闻、有偿不闻行为,严格执行新闻采编和经营活动分开的规定,坚决杜绝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以任何名义索取、接受采访对象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以任何形式指使或纵容新闻采编人员、广告经营人员搞敲诈勒索或编造传播假新闻。

    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省新闻媒体要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记者名单、举报电话,对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严格查处。

 

        陕西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8年8月17日

 

 

    全省舆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举报电话:

    “扫黄打非”办公室:12390

    省网络举报中心:029-63907150

    省新闻违法违规行为短信举报平台:13325389725

    省“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029-63905864

    省新闻工作者协会:029-85231891

    西安日报社纪检监察审计室:029-87623149


首 页 | 走进周至 | 周至资讯 | 文艺文化 | 金周至报 | 专题专栏 | 国卫复审 | 文明周至

版权所有:中共周至县委网信办 邮政编码:710400 E—mail: ZZXCWZ@163.com 西安网站建设

陕ICP备20009256号-1 61012402000204